沦落的青春:第一章
直到上课时我也还是战战兢兢的,纸条紧紧地握在我的手里,却是早已被汗水弄湿了。
有人说好奇心是成为一个科学家的潜质,我是一个很有好奇心的人,但是在老师包括我在内的人都并不认为我有成为科学家的潜质。因为科学家首先都是要拆东西的,但是我只喜欢看东西,比如眼前的这张纸条。
纸条在我的手里捏了好久,但是我一直没有展开来看。从郝阿福畏畏缩缩的眼神里我看见她希望我这么干,却又不愿意我真这样干。
但是我还是把纸条展开了。此时,郝阿福的瞳孔几乎倏然间缩成了一个小点。
皱皱巴巴的纸条上是这样写着的:
我是一直胖蝴蝶,希望借你的肩膀让我停靠。
……
原本下面还有一行字的,但是在我还没有一睹“芳容”的时候,纸条就被薛小虎夺去了。他的动作就像是一只老鹰从鸡窝里把一只小鸡偷走一样的迅速。
我没来得及阻止,或者是我并不敢那么做。
“你愿意给我肩膀吗,若西?”
薛小虎站在教室中间的课桌上,念字的时候头一点一点的。你能够想象,这模样就像是一只正在说话的鹦鹉。
随着薛小虎西瓜般的脑袋的最后一次抬升,教室里刹那间人声鼎沸,哄笑声震撼着空气。
郝阿福受不了这样的刺激(或者说侮辱)离开了教室,当她再次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一周以后了。
大抵是从那时候起,我的心里便有了这样一个想法:作为一个十一岁大的男人,应该保护自己的女人不受伤害,十一岁以后也应该这样。
随着放学的铃声响起,人们也大抵把刚才的那个笑话遗忘了,他们甚至都不会记得郝阿福曾经写过纸条给我。但是在我的记忆里,我是无法忘记的,因为这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个笑话。
等到我扫完办公室的时候,学校仅有的学生都离开了,仿佛这个喧嚣的世界突然宁静了下来。这样的宁静让我很舒服,仿佛自己脱离了尘世,遨游在梦中的天际里。
从学校出去后,我就从另外一条小路离开了学校。那是一条更加破烂而偏僻的小路。从那里过去,周围都是一些破败的房屋,只有少许的飞禽爬虫还留在那里。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走那条小路,但是下意识里,我觉得我喜欢那里。
我记得我上一次走过那里的时候是在一年前的时候,然而时过几年,那里的景象还是像先前一样。我依然在那里发现了很久以前留下的瓦屋以及一些残垣断壁。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座地公庙。庙里端坐着一位地公,但是因为年久失修里面的白色石灰已经露出来了。我之所以对这里印象深刻并不是这位奇形怪状的地公,而是藏在这里的小虫子。我记得以前经常可以在这里抓住一些地牛,还有一些百足虫。地牛钻进沙土里,沙土上面便留下了一个圆锥形的小窝,只要用手指一扣,地牛便被挖出来了。百足虫是可以爬墙的,你可以在它还没有动静的时候,悄悄走过去,然后向着墙上一脚,它便在你的鞋底下毁灭了。除此以外还有一些野猫野狗猫头鹰之类的也会躲在这里。
我走进了地公庙里,把书包扔在一堆杂草上。
许久不见,地公庙里的地公身上的红漆已经剥落殆尽了,露在外面的全是灰白的石灰。
我细细的观看了地公庙里的状况,里面依然藏着一些百足虫,但是却不见地牛。有人说地牛在天气转寒之后就不再出来了,大概确是如此。
我在干草上躺下,用书包垫在脑袋下。此时仿佛这个小小的地公庙里便是一个小小的世界,一个属于而且是完全属于自己的世界。
恍然间,我想到了理想,但是脑袋里却是空空如也——他娘的,四眼睛才有理想。
一想到自己是没有理想的,于是忽然间轻松了不少。
当我起来的时候,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,只见太阳早也西斜,山头上也只留有一片红霞。
我起身离开了,但是没有一丝留恋,即使我是那样的喜欢这里。
接下来的路依旧是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,假如不是脑子有问题的人是决不会从这里过的——或许,我应该承认自己是个脑子有问题的人。
我原以为这片区域已经是完全处于死寂中的,但是在小路尽头的不远处,我又望见那间古董般的夜总会。它叫“兄弟夜总会”,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什么人创造出来的,但是在我老爸还没有成为煤老板的时候它就已经存在了,那时我的老爸刚满十八岁。在老妈还没有离开的时候,每当提起“兄弟夜总会”,老爸先是兴致勃勃的,然后就是满脸抱怨的表情。他说,以前兄弟夜总会里的酒都是小城里最好的,香烟大概也能算上第一。那时只要他们去兄弟夜总会,总能把里面的东西吃个精光,还害怕把兄弟夜总会给吃穷了。然而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,这里卖起了最劣制的香烟和白酒,然而生意还是同样红火。
当我路过兄弟夜总会门前的时候,我见识了它的红火。
兄弟夜总会是在一栋孤零零的三层楼房里,周围的房子大都被领导的拆迁令和挖掘机毁灭了,只有一堆堆的砖头和一辆生了锈的挖掘机停在那里。仿佛拆迁工作正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便倏然之间停了下来,就如同一只蚊子被树脂冻住了,以后就保持着当时的那副模样一样。
因为周围的房子都被拆了,所以“兄弟夜总会”的周围就空出了很大一片空地来。在空地上有无数的自行车,你应该知道这样的自行车是只有一些低收入的学生才会使用的。
老爸以前说,这里的音响设备也是最好的,我想现在它依然可以保持着这一殊荣。我没进夜总会门里,但是站在外面就已经感受到大楼的震撼了,假使我是一个聋子,那么我一定会被这突如其来的“地震”吓一大跳。
过了兄弟夜总会后,是一条较为宽敞的泥巴马路。
小城的夜晚大都是冷冷清清的,除了许些工厂还在嚷嚷以外,路上都是很少有行人的,现在的1999正是这番景象。
我回到了家里,家里的灯光较往常亮了很多,我知道是有客人到家里来了。
客人是一个长着许多长胡子的人,在前面我有说过他就是那个向我老爸推销药粉的人。